根据治疗安排和您的需求,医生有计划地安排您出院休养。
1、 经治医生开具出院证明,下达出院医嘱。护士站将您的住院资料送往收费处。
2、 持押金条到收费处结帐。
3、 医保病人出院当日不结帐,三个工作日后可来我院结帐。来我院前请您先拨打医保办或结算处电话确认一下是否能结帐后再来。(医保办:52713366---1234;结算处:52713366----1160)
如您需复印病历,可在出院后三日来我院一楼病案室进行办理,请带好病人的身份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若您家在外地,可先到病案室办好邮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