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骨骨折按骨折部位分为颅盖骨和颅底骨骨折;按骨折形态分为:线形骨折,凹陷骨折,粉碎骨折,洞形骨折及穿透性骨折;按骨折是否与外界相通可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骨折。颅底骨骨折包括:额底骨折,鞍部骨折,岩部骨折,枕骨骨折。线形骨折一般无严重危害,不需特殊处理。其他类型骨折需去医院进一步诊治,必要时手术治疗。
凹陷骨折多发生于额骨及顶骨, 是较强的打击力垂直作用于颅骨的结果。凹陷骨折深度不超过1厘米,在非重要功能区,无脑损伤症状者可以不作特殊处理。有下列情况时应手术复位:1)凹陷深度超过1厘米;2)有脑受压症状,局灶性癫痫或有骨折片刺入脑内者;3)骨折位于重要功能区如中央区,语言中枢等;4)脑电图异常。但对静脉窦上的凹陷骨折处理要慎重,无静脉窦受压,无脑受压及出血症状可不处理。 (韩斌)
来源:《常见骨科伤病400问》 作者:刘沂